ICS13.030.50 T 2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/T 26988—2011 汽车部件可回收利用性标识 Marks for recoverability of automobile parts 2011-09-29发布 2012-03-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/T 26988—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/T1.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。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114)归口。 本标准起草单位: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、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、第一汽车集团 公司技术中心、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刘翔海、包雪鹏、张春荣、郭淼、陈丽萍、徐大伟、章蓉。 I SZNG GB/T26988—2011 汽车部件可回收利用性标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部件可回收利用性标识的要求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所使用的金属材料部件,质量超过100g的塑料件,质量超过200g的橡胶件、热 塑性弹性体、复合材料部件,以及其他非金属材料部件。质量小于本标准规定的部件,可参照本标准 执行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 GB/T2035塑料术语及其定义(GB/T2035—2008,ISO472:1999,IDT) GB/T20861废弃产品回收利用术语 GB/T26989汽车回收利用术语 QC/T797汽车塑料件、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和标记 3术语和定义 GB/T2035,GB/T20861、GB/T26989和QC/T79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 3. 1 金属材料 +metallic materials 金属元素或以金属元素为主构成的具有金属特性的材料的统称,包括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。可概 括为以下儿类:黑色金属钢和铁(如碳素钢、合金钢、铸钢、铸铁以及以铁为基的粉未治金材料),有色金 属如轻金属(如铝、镁及其合金)、重金属(如铜、镍、锌、铅及其合金)和贵金属(如铂、和金)等。 3.2 非金属材料 non-metallic materials 主要由非金属元素或非金属化合物构成的材料。主要分为:塑料、橡胶、纤维织物、皮革、玻璃、陶瓷 和摩阻材料等。 3.3 复合材料 composite materials 由金属材料和/或非金属材料通过复合工艺组合而成的新型材料。它既能保留原组分材料的主要 特色,又通过复合效应获得原组分不具备的性能。可以通过材料设计使各组分的性能互相补充并彼此 3. 4 部件parts 由单质材料、同种材料或不同材料构成为一体的、难以分离的单元,或用若干个这样的单元组成的 结构单元。 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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